公司内部承包协议书
甲方:
吉林市
宏海电力设备安装有限
公司
乙方:
吉林市
宏海电力设备安装有限
公司
为进一步挖掘企业潜力,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承揽的施工工程项目实行公司内部承包制度。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和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就工程内部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遵守
: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
建设单位名称:
二
、
工程名称:
三
、
工程地点:
四
、
承包内容:
五
、
开竣工日期:
六
、
工程质量:
七、
合同价款:
(最终以建设单位总决算为准)
第二条
承包指标
一、
承包费用
(一)
承包费用的支付
乙方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竣工决算的本合同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款总额(含人工费、材料、管理费)的
%
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用。承包费用不包括应缴的税费,税费由乙方据实承担。
(二)甲方与建设单位的计价方式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和现场签证为准。
二、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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