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规范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管理,规定事先辨识、评价危险源和风险评价流程,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原材料贮存、运输、使用环节和相关方活动等过程危险源的识别与风险评价。
3.职责
3.1安全总监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和安全管理方案的审批;
3.2安全部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审核;
3.3各部室、车间负责本单位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及风险管控工作。
4.工作程序
4.1、危险源辨识范围包括以下过程和场所:
a)、对工作区域、过程、装置、设备、设施,原材料贮存、运输、操作、拆除程序和工作的设计。
b)、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维修)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
c)、项目实施、拆除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
d)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e)、所有进入工作场所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f)、组织及其活动、材料的变更,或计划的变更。
g)、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2、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时机和频次
4.2.1公司常规活动危险源每年辨识一次(一般不超过12个月)。
4.2.2下列情况应在开始之前:
a.非常规活动;
b.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c.技术改进项目;
d.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及变更项目;
e.操作或工艺变更;
f.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4.2.3风险评价小组依据公司生产周期和特点,对重大危险源每年第三季度评价一次,确定其危险等级,注意其变化趋向,写出安全评价报告,制定安全措施,使其风险降低。
4.2.4随时进行风险评价,生产运行中突然出现问题或经过短暂超温、超压等异常运行,受到外界因素影响后或重大变更时,发生各类事故时或按照实际要求接受同行业事故教训时,由公司安全部组织一次风险评价。
4.3、评价准则:
a)、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b)、有关抗氧剂生产行业的规范,技术标准。
c)、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d)、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e)、有关公司签订的内、外部合同规定。
4.4、评价方法
风险评价的方式可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4.4.1各项直接作业的风险评价方法选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4.4.2岗位、部位需完成的工作任务等风险评价方法首选工作危险分析(JHA)。
4.4.3设备设施、罐区等场所的风险评价,选用安全检查表法(SCL)。
4.4.4重大危险源可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
4.5、职责与分工
4.5.1公司新改扩建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做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和验收评价报告,落实评价报告提出的对策和措施。
4.5.2项目投产运行后,常规和非常规活动(丢弃、废弃、拆除、处置与开停车等)风险,应由风险评价小组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5.3设备新增或拆除的风险应由安全部及各职能部门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5.4事故及潜在紧急情况的风险应由安全部及各职能部门进行评价,并做好控制记录。
4.5.5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风险,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风险由风险评价小组和本车间进行分析,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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