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补充
劳动合同补充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补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补充 篇1
劳动合同一直是各位职场精英们关注的重点,不管我们从事任何工作,签订一份有效且公平公正的劳动合同都是非常有必要的。它不仅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而且能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人订立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每一个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个合同之间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
补充协议,是建立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的,是对原合同中未规定的内容或双方协商同意对其他事项予以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设计补充条款要注意,严格而言,合同补充条款是对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与合同的变更协议不同,但实务中订立的以“补充协议”为名的协议,其实质内容却常是合同的补充并有变更。因此,在签订时要特别注意,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补充协议效力大于合同效力。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中的内容如果对某些问题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而补充协议的效力一般是大于主合同的。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 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补充 篇2
总包方:XX中公司
分包方:XX公司
XX项目主体劳务合同于20xx年12月份签订,其具体单价参照了当时分公司其它类似项目单价。但该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因工程结构形式局部较复杂、业主和管理公司现场管理不同于国内管理惯例以及20xx年夏季持续50年一遇高温等因素,导致劳务分包商的实际施工成本已高于原《劳务合同》单价。为办理劳务完工结算,经分公司项管部、项目部及分包商三方协商,对原《劳务合同》单价进行了重新调整,并达成如下一致:
1、 双方按本协议附件《XX主体结构劳务单价调整表》约定调整的单价进行主体结构完工结算,分包方不再提出其它价格调整。
2、 最终结算额以分项单价*分项工程量之和为准。
3、 本补充协议调整的分项单价包含了各分项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原劳务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4、 总包方后期代分包方进行的
劳动合同补充.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