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铺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铺面位于
门面。
二、该铺面租赁期为12个月,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
三、年租金为贰万伍仟元人民币(¥25000元),在甲方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清,第二年租金交付时间为2019年5月1日,第二年租金根据行情酌情协议增加。
四、在租赁期间,乙方在使用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物业服务费,该出租房屋租赁税以及其他相关税费、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铺面修缮与使用
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铺面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铺面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2、乙方因使用需要而对该承租铺面进行装修的,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铺面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铺面结构有影响的设备。租赁期满后或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六、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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