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发包方)
:
乙方(承包方
)
:
身份证号:
与
经
协商一致,将公司的经营权在本协议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关系
,特签订本协议。
总则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营业执照为准
)。
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依法纳税是指
乙方承包期内
公司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
税费,包括但不限于
增值税、流转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保障金
等与公司相关的一切税费和
服务费。
自负盈亏是指乙方自行承担
承包期内
公司运营过程中涉及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
会计记账费、
人员
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伤事故、房屋租金、水电费
、办公费、
银行借款费用、公司内部存款拆借费用
等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全部费用。
年 月 日前甲方的所有相关责任和债权债务
和费用
归甲方负责承担,自签订之日起至终止本协议的承包期内甲方的所有相关责任和债权债务
和费用
归乙方负责承担,如承包期内所产生费用
在
下一年度
或协议终止已终止后缴纳,
承包期内所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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