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案例评析:
发起人股
份
禁售期内
签订的股份
转让协
议
,
是否有效
?
作者:张雷律师、邢洋
张雷律师按:
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内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待
公
司成立一年后再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如何认定该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通过下面的案例,予以分析。
案例评析:
200
4
年
7
月,盛某达
股份有限
公司
(化名)
依法成立,注册资金1
亿元
。
雅女士
与
张先生
都是
盛某达公司的发起人
,
分别
出资1800万元、1700
万元,
分别
占盛某达公司股份比例
为18%、17%
。
2004年10月,
张先生
作为甲方、
雅女士
作为乙方
,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
(张雷律师:
如果
股份有限
公司成立不到一年,发起人转让股份违反
了
《公司法》第142
条第一款
:“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的规定
。
本案中的股份
转让协议
是否有效,我们继续往下分析。)
《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
本协议签订
时,
张先生
持有盛某达公司17%
股份
,
双方一致同意
,
张先生
将上述股份
以
8300
万元
转让给
雅女士
。本合同生效后10
日内,
雅女士
向
张先生
支付4300万元
,
2004年12月31
日前,
雅女士
向
张先生
支付其
公司法案例评析:发起人股份禁售期内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是否有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