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提高职工对作业风险的认识,全面分析、掌握各类作业的危险点并加以预控,从而有效地预防人身伤亡事故、误操作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机组被迫停运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人员应充分认识到任何生产工作都存在着不同程度危及人身安全的因素,危险点是客观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预先进行分析和控制的。
第三条 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就是要引导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根据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作业环境、人员状况等去分析可能产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 一般要求和方法
第四条 凡在大唐南京发电厂内从事生产设备检修、改造、运行操作等工作必须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
第五条 各部门(公司)要把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结合我厂生产实际,发动广大职工,组织进行检修作业、运行操作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价,找出危险点,针对每一个危险点制定相应的措施,并汇编成册。
第六条 危险点分析结果应以车间或专业为单元进行汇总,最终由厂部统一编制成册,供班组在实际工作中使用。危险点分析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于在使用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解决,补充和完善危险点与控制措施,经过不断地总结、升华,逐步形成规范的符合实际的危险点与控制措施手册,以便职工学习和作业前对照使用。
第七条 由于每次作业时的工作环境、人员状况不尽相同,对于汇编成册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在使用时也不能完全照搬,必须结合当时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进行补充完善。
第八条 危险点控制措施的重点为预防人身伤亡事故、误操作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机组被迫停运事故、火灾事故。特别是要重点防范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发生频率较高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九条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具体工作程序为:
在接受工作任务后,工作负责人要组织工作组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进行分析时,首先要结合以往的事故通报回顾此项作业是否发生过事故或不安全现象,并结合《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以及厂部制定的汇编手册,找出危险点,危险点分析着重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工作场地的特点,如高空、立体交叉作业、容器内、井下、邻近高温热体、邻近高压管道、邻近带电设备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必要时应事先到工作地点进行勘察。
(二)工作环境的情况,如高温环境、大风、易燃、易爆、有毒、缺氧、邻近或相关班组作业(交叉作业)等环境因素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三)工作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如电动工具、起重设备、安全工器具等有可能给工作人员带来的危险或设备异常;
(四)操作程序及工艺流程的颠倒、操作方法的失误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五)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不适、思想情绪波动,不安全行为,技术水平及能力不能满足作业要求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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