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协议
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可以避免双方在交易或合作中出现分歧和纠纷。怎样写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协议?这里提供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协议分享,供大家参考。
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协议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装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乙方租赁甲方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租赁物
甲方将公司持有的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捌台,有偿提供给乙方使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设备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期自20年7月30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止。
三、设备费用交纳及付款方式
1、设备租金
1.1根据友好协商,乙方同意按照月交纳捌台设备的租金,每月合计25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1.2本合同下,如遇须计算设备日租金的,则日租金=月租金/30天。
2、押金
乙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交纳75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作为合同定金,乙方在计租期开始后,合同定金自然转为合同押金,合同押金(定金)不计息。合同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按合同订立时的押金原数返还给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有关违约费用。
3、付款方式
3.1经甲、乙双方协定,本合同从20年7月30日开始计租,每月15日为计租日。乙方自计租日起开始交纳设备租金;由于甲方原因,设备在20年7月15日仍未办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的,则乙方自甲方办理完设备《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之日起开始交纳设备租金。
3.2乙方同意采用先付费后使用的租赁方式租用设备,即乙方根据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设备租金。
3.3逾期交纳设备租金的,乙方须按应交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延迟天数交纳滞纳金。
四、机械设备维护与修理
1、甲方为乙方提供捌台设备一年的质保期,质保期以株洲市技术监督局或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甲方负责质保期内设备的定期保养、维修等工作;乙方自行负责台设备质保期外的定期保养、维修等工作。
3、乙方对设备负有保管、日常保养的责任,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和反映设备的运行状况。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有义务在质保期内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
1.2有义务负责应由甲方承担的设备检测、年检等。
1.3有义务保证出租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出租设备及其配套(如轨道和供电等)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
1.4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的,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1.5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品牌、型号、性能的设备或赔偿损失。
1.6负责设备保修期内设备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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