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_______________
吊车租赁合同
(
通用版
)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吊车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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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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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需要租用吊车一台,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机械类型、数量及工作内容
1、吊车类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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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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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吊车一台
;
2、施工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
3、工作内容:网架组件起吊拼装及其他起吊作业,乙方每天至少保证一个班,每班不少于八小时。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甲方签单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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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单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二、租金计算和付款方式
1、租金:包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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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含税)
;
每月为30日,自吊车进场之日起算。
2、付款方式:合同成立生效乙方吊车进场,预付
______
元,余款在吊车完成作业退场前结清。
三、作业要求
1
、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在吊装作业中,甲方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安全原则。
2、吊装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
1
)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
2
)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
3
)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
4
)
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
5
)
歪拉、斜吊不吊。
(
6
)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
7
)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
8
)
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
9
)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
10
)
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3、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
;
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等)由乙方负责
;
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保租赁不少于1个月。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否则,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支付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合同额×0.5%/天)。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甲方负责妥善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一人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
吊车租赁合同(通用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