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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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
二○一七年一月一日
采购供货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质量要求
:
1.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并应适时满足其有关最新要求;
2.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其有关最新要求;
3.
对于甲方有环保要求的产品乙方应保证其符合相关环保法规及指令的要求,并至少满足
ROHS
指令的相关要求;
4.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乙方编制经甲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书》及甲方《检验规范》的要求,并且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
5.
乙方应保证提供甲方产品具有合格的质检报告、合格证、产品生产标准及许可证
等
。
6.
所有产品因质量及相关资质问题导致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二、
产品流程
确定及样品说明
:
1.
订单应以书面或电子档的形式生成,注明
主合同编号以及
商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日期、经办人等内容,并经甲方采购部门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人审核签字确认。
2.
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应对其内容进行审核,如乙方对“订单”内容有异议,须于
24
小时
内向甲方提出,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否则,视乙方已接受该“订单”;
三、订单履行、变更及取消
:
1.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更改“订单”,更改后“订单”成为双方最终确定的“订单”,原“订单”自动失效。由于更改“订单”导致成本增减或交货日期提前或延迟,则视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2.
若乙方没有在订单规定的交货期限内履行订单义务,则甲方有权单方取消订单(甲方提出并书面通知乙方推迟履行订单或乙方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推迟履行的订单除外)。
3.
乙方未履行甲方订单之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订单要求,经双方协商确定仍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单方取消订单,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
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修改或终止订单的全部或一部分。
四、产品包装防护要求
: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跌等作用,如因产品包装原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食品、饮料等包装应符合甲方提供的包装标准(附录
1
)。
五、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承担:
1.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运输方式由乙方选择并经甲方确认,运输费用与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
2.
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
2
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以便甲方及时安排检验及入库。
六、货物接
供应商引入合作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