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委托书
房屋出租委托书[集合]
如果被委托人没有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无权终止委托协议。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会用到委托书相信写委托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出租委托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委托代理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代理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南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独家代理租赁甲方建设的江苏省农科院农产品孵化中心办公楼(以下简称“本案”)房屋使用权、并为本案作全程推广租赁策划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租赁物业基本情况
1.委托租赁物业名称:江苏省农科院农产品孵化中心办公楼
2.委托租赁物业坐落:位于宁杭公路以南、柳营西路以东、余粮路以北
3.委托租赁物业性质:办公、居住用房
4.委托租赁总建筑面积约15060㎡(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其中办公、居住用房建筑面积为139500㎡,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110㎡(该物业另立协议)。
第二条委托租赁期限
委托期限:18个月(自房屋开盘销售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期满时,如需续约,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若乙方提前租出该物业,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委托租赁价格
1.甲、乙双方同意本案房屋租赁均价(平均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元人民币。房屋每平方米租金不得低于5800元人民币。
2.乙方根据各户所在的位置、房号制订各户的底价价格表,该价格表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在公开销售前应以各户底价为基础制作销售价格表,销售价格表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委托租赁进度
1.租赁进度指标
(1)房屋开盘销售后6个月内,完成总租赁面积的40%;
(2)房屋开盘销售后9个月内,完成总租赁面积的60%;
(3)房屋开盘销售后15个月内,完成总租赁面积的90%;
(4)房屋开盘销售后18个月内,基本完成租赁任务。
2.本案租赁进度指标以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付清首期租赁款(不低于合同总价的30%)为计算标准。
第五条委托代理费及结算方法
1.委托代理费包含代理佣金和溢价奖励。
2.代理佣金计提标准:甲方按本案租赁合同成交总价的1.5%计提支付乙方代理佣金。以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付清首期租赁款作为结算代理费的标准。
3.溢价奖励标准:
溢价指房屋租赁收入超过6600×15060(按房屋实际可销售面积计算)部分的租金收益。溢价部分的收益,双方按7:3分成,甲方得70%。乙方得30%。
4.首次代理佣金支付起点为:乙方完成租赁指标达40%。
5.甲、乙双方同意从第二次佣金支付起均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2、3、4”中约定的时间进行考核后支付。
6.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乙方完成的相应时段租赁指标每减少10%,则甲方扣除相应时段应付乙方代理佣金的5%,反之,则甲方给以同比例奖励。
7.合同有效期间,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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