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
场地租赁协议
甲方: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地址:
就本协议第一条所指的
拍摄用途
(“
宣传片拍摄
”)之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有关
用途
(1)
用途
名称
宣传片拍摄
(2)
使用时间
时间
a)
2014
年
6
月
19
日
下午
至晚上
二、
乙
方的责任
(1)由
2014
年
6
月
19
日,
乙
方
场地租与
甲
方,作为
本宣传片拍摄
场
地
。
(
2
)
乙
方允许
甲
方/或
甲
方
工作人员
在租用时间内可以出入拍摄场地
;
(
3
)
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拍摄场地使用,
并提供
拍摄
所需的电力
。
(
4
)
乙
方将容许
甲
方
在拍摄期间可以移动拍摄内的物件
,以确保
场景的适合性
;
(
5
)
乙
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或公众透露本协议的内容和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得到的有关
甲
方的任何保密性商业信息。
三、
甲
方的责任
(1)
甲
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拍摄所需及安排。
(
2
)
甲方应确保在拍摄期间内场地的干净、整洁与安全。如若损坏乙方场地内所用物品,照价赔
拍摄场地租赁协议-06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