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劳动者临时务工劳动合同样式文本标准版
用工单位(甲方)
所有制性质
用工单位住址
电话号码
务工人员姓名(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务工人员户口
工种
技术等级
务工人员家住____县(市)____镇(乡)___街(村)____号(组)
务工人员暂住地址
编号
鉴证编号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中介推荐,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自愿到甲方做临时工。按照合法、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违反。
一、合同期限
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计_____个月,在甲方做临时工作。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二、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甲方担任临时生产(工作)任务。合同期内如一方要求变更工作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
三、生产(工作)条件、双方的义务
甲方:为使乙方顺利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对乙方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规程和法制教育。尊重乙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应享有的政治、经济待遇。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对临时工的管理规定,接受劳动部门的监督、检查。
乙方:在合同期内,接受甲方的领导,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与其他职工一样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生产(工作)任务。
四、工资待遇
经应知应会考核后,确定乙方在合同期内实行计时工资制,每月工资______元,加班工资,夜班补贴、劳保福利按本单位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实行计件工资制,月工资额按计件单价结算,其办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福利待遇
按国务院1989年颁发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六、七、八、九、十条规定和______省(自治区、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合同的解除及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有疾病不能坚持或不能适应正常生产(工作)的;(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医疗期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的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4)乙方因参军、招工、招干、升学者。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法律规定的除外),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解除合同,并给予书面通知。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签订后,须送劳动仲裁机关鉴证,即确认有效,受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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