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补充合同
建筑工程补充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补充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工程补充合同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将建瓯市金鸡大厦项目续建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签订以下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市xx大厦住宅续建工程
2、工程地点:xx市区
3、工程承包范围:从第四层开始及以上部分住宅施工
4、工程造价:约2200万元人民币(具体工程量按实际结算为准)
5、工程内容:土建、水电、装修等工程施工
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甲方指派 为工程现场负责人
乙方指派 为工程现场负责人
二、 工程质量等级:
按国家GB503000-2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现行颁发的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 工程施工工期:
1、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300日历天,以施工许可证下达后浇捣第一层楼板混凝土之日算起;
2、 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8月份(如有延期开工须经双方协商顺延)
3、 发包方应做好本工程项目周边地区与政府、居民的协调工作,因甲方原因及战争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停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及乙方的相关损失费用。
四、 竣工验收:
xx大厦第x层开始以上住宅工程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的,乙方提交xx大厦第四层以上的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报告15日内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如到期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不予批准又不提出整改意见的,则视为竣工验收通过。
五、 决算依据:
1、 工程量根据甲方提供的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和价格确认函为决算依据,按现行定额计价结算,按实计算工程量。
2、 本工程结算计价套用定额:本工程所有施工项目均按xx省最新定额套用和最新相关文件调整,人工、机械费用按国家最新政策及地方现行政策文件调整。
3、 材料价格按xx地区当月信息价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双方确认的市场价计算。当材料市场价超出施工期间材料信息价时,应按市场价调整。
4、 工程类别均按照三类进行取费,有施工地下室的工程按二类进行计算。(详见附件,本工程预算取费计算标准)
5、 劳保费用按承包施工公司类别计取。(详见附件:劳保核定卡计取)
6、 工程结算总价款不下浮。
7、 因工程的地理环境特殊,故费用增加,双方约定人工费在最新政策性调整后再增加50%作为工程结算。
8、 由于本工程地理位置处于市中心繁华商业区和居民区。应加强外墙钢管架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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