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介协议
房屋买卖中介协议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买卖中介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买卖中介协议 篇1
出售方:
买受方:
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所签订的关于之房产买卖事宜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作如下补充: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房款为 ¥,现乙方已支付甲方房款 ¥,剩余房款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于甲方办理房屋过户之日起5日内支付给甲方。
2、逾期付款责任:
(1)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2)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总房款0.5%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逾期超过15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款的35%。
(5)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乙方,已付款不足赔偿金部分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
3、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之前双方所签协议有所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售方签章:
买受方签章:
居间方: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房屋买卖中介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合同编号:穗房中介合字_______号广州市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说明
1、本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在合同中对其进行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因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等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遵循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4、在签订合同前,有关当事人应当出示必须由其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如有违反的,请向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反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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