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确保在使用的各个活动场所,都能得到文件的有效版本,防止失效文件的误用。
2 范围
适用于本厂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文件及外来文件的管理。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质量手册、质量方针、目标等文件的审批。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审批。
3.3 总经理室是文件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并具体负责文件的收发、更改、管理及保管工作。
3.4 技术部负责技术、工艺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3.5 技术部负责产品技术、检验等文件的编制、更改、管理和审核工作。
3.6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的管理和控制。
4 工作程序
4.1 文件分类
4.1.1按体系层次分
a) 质量手册、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 程序文件;
c) 作业指导书、产品标准、检验标准、操作规程及各种规章制度和法规性文件等;
d) 质量管理体系记录 。
4.1.2按来源分
a) 内部文件(本公司内部形成的文件);
b) 外来文件(法律法规、标准、上级及主管部门发放的文件)。
4.2 编制、审批与发放
4.2.1质量手册由总经理室组织编制,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实施;程序文件由各相关部门编制,管理者代表批准实施,填写《文件(会签)审批表》。
4.2.2技术性文件由技术部组织编制,总经理批准发布实施。
4.2.3管理性文件由总经理室组织编制,管理者代表批准实施。
4.2.4记录表格由各部门编制,报管代审批,总经理室备案。
4.2.5外来文件由总经理室收集,经管代或总经理确认,总经理室统一发放。每年3月份收集外来文件的最新信息,以保持外来文件的有效性。
4.2.6所有文件应按规定的范围和数量发放,并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4.2.7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应设专、兼职资料员,按要求负责办理文件的接收、登记、标识、保存、归档、处理等工作,填写《部门受控文件清单》。
4.2.8文件的评审:
每年年底对文件的适宜性进行评审,以确保文件的充分性与适宜性。评审可采取会议评审或会签的形式。评审前应发出《文件评审通知书》,评审时要填写《文件评审表》或《文件会签表》。
4.3 文件的复制
4.3.1文件的复制必须提出申请,注明文件复制的理由,经授权人批准后按原文复制,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
4.3.2复制后的文件下发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4.4 文件的标识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文件、外来文件、记录均以编号方式标识。
a)质量手册编号:
质量手册编号从左往右:公司代号、质量手册代号、年号;
b)程序文件编号:
程序文件编号从左往右:公司代号、程序文件代号、文件序号、年号(见下图)。
程序文件编号
E/XH —CX—00—2007
年号
顺序号
程序文件代号
本公司代号
c)三级文件编号:
三级文件编号从左往右:公司代号、企标代号、文件序号、年号(见下图)。公司三级文件汇编时,将部门代号改为C。
三级文件编号
E/XH-QB—00—2007
年号
顺序号
企标代号
公司代号
d)记录编号:
记录编号从左往右:公司代号、记录代号、标准号、顺序号(即Q/XH—JL—0.0.0-00);
e)文件分发号:
总经理-01
文件管理程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