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主委员会职责
通过承担不同的职责,员工可以不断学习和成长,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经验。下面小编给大家提供一些关于业主委员会职责参考,希望对大家写关于业主委员会职责有帮助。
关于业主委员会职责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结合__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管理公约》,特制定本届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业委会工作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不得从事与物业服务无关的活动;
3、不得组织、参与本小区内任何经营活动;
4、所有《决定》、《决议》坚持票决制依法作出的原则,一经形成,全体委员应遵守履行;
5、非经业主委员会集体研究或未经集体授权,业委会主任或其他任何个人均不能代表业主委员会对外作出任何决定、承诺。
第三条业委会工作宗旨
1、维权、服务、监督、规划、管理是业委会工作宗旨;
2、监督、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更好地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3、规范、引导广大业主的行为举止,积极倡导业主为小区的发展献计献策,努力将本小区建设成发展前景广阔、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高品质小区;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小区防火、防盗、治安、消防、计生、流动人口登记、宠物管理等相关工作;
5、作好物业开发建设单位有关资料及权属的交接和划分。
第四条业委会工作监督
1、业委会的工作应当接受本小区监督委员会和广大业主的监督(监委会工作制度由监委会自行制定);
2、监委会监督业委会内容:业委会工作是否公开,是否合规合法、公正、是否执行业委会决定、决策;是否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及工作作风和执行力;财务收支合法性等方面进行监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督促业委会改正,业委会未改正的,监委会或业主可向社区,办事处如实反映求得解决。
第五条业委会分工原则
为避免职权过分集中而带来的工作重大失误,按职权分散原则,实行主任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的管理模式,进行委员间的分工合作,在委员会内部建立相应的相互约束机制和监督的管理体系。
工作汇报制度
1业委会定期向主管部门,社区、街道办事处及其他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每半年一次;
2、业委会开展工作遇到疑难问题,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3、重大事项及时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社区、街道办事处通报;
4、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提高业委委员自身综合素质;
5、业委会会议不能形成决议时,应就该事项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如遇非常重大事项,也可提请相关部门协调;
6、业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各分管部门汇报半年来的工作,相互学习、借荐、交流、提高为业主服务质量。
关于业主委员会职责篇2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
(二)定期报告有关决定执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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