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精选3篇)
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篇1
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
本补充协议由下列各方于2020XX年XX月XX日在北京市签署:
甲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方)
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丙方:
(1),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2)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3)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
1.甲方、乙方、丙方各方已于20XX年月XX日签署了《关于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
2.为保障甲方投资乙方后的合法权益,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友好协商,就《投资协议书》未尽事宜,签订如本补充协议。
3.除另有说明外,本补充协议所用简称、定义与《投资协议书》所使用简称、定义相一致。
第1条业绩承诺与补偿措施、及创始人股权锁定期
1.1业绩承诺
丙方及目标公司承诺,应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完成如下经营指标:
(1);
(2);
(3)20XX年XX月XX日之前,目标公司完成下轮融资,且整体估值不得低于亿元RMB;
如果实际业绩承诺未能全部完成,则丙方应按本补充协议第1.2条规定的标准向甲方进行补偿。
1.2补偿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有权在第1.1条约定业绩承诺完成日后对目标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如目标公司在承诺时间未能完成全部承诺经营指标,则甲方有权选择以股权补偿或现金补偿同时或之一的形式要求丙方进行补偿:股权补偿方式:丙方(1)应将5%的目标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甲方。
1.3创始人股权锁定期
各创始人丙方(1)丙方(2)的股权将于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后4年内进行锁定,并于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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