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货物运输委托合同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的法律
法规
规定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特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运输委托
甲方把货物的运输业务委托于乙方,乙方接受该业务;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包括名称、性质、数量、
体积、等。
运输质量和安全要求
根据甲方要求及产品特性,乙方应配备性能和车容符合甲方运输要求的车型,以保证货物运输质量及安全。
在整个承运期间,乙方应保证车辆处于适于运输的状态。
货物的装卸
要求
乙方须将其装卸安全负责人向乙方登记备案,除登记在案的负责人为其他人员无权办理合同所规定的货运手续;
乙方负责安排装卸人员,甲方根据货物情况,适当调配叉车等设备协助装车;
乙方根据甲方或收货方的要求,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
如甲方没有具体运输要求的,应根据货物的包装标识及自然属性进行运输。
货物交接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货物委托单的内容,对货物进行检验、核实;
乙方对整理或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货物,有权提出异议,甲方授权后,双方
需做好记录,后果由甲方承担;
乙方对货物检验后,应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并对运输
公路货物运输委托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