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汇编规章制度
制度有时就张贴或悬挂在工作现场,随时鞭策和激励着人员遵守纪律、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创新汇编规章制度怎么才能写好?这里分享一些创新汇编规章制度,方便大家学习。
创新汇编规章制度篇1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院规章制度(以下简称院规)的制定程序,增强工作程序的民主性和透明度,保证学院工作的有序进行,推动和促进依法治校,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院规是指本院院长办公会议根据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制定,以红头文件形式公布,用以规范工作秩序,调整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的关系及工作程序,适用于本院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院院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本院办公室是院规制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院规制定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编制院规制定年度计划草案;
(二)组织起草、审查、修改、协调、论证院规草案;
(三)组织协调、论证院规的修改、废止工作;
(四)具体承办院规的解释工作;
院机关各处室、院属各单位(组织)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协助院办公室共同做好院规草案的起草和论证工作。
第五条院机关各处室、院属各单位(组织)应当重视院规的制定工作,对院规的起草、审查、协调、论证和发布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二章立项
第六条院机关各处室、院属各单位(组织),可以向院办公室提出制定院规项目的建议。提出院规制定项目建议,应当向院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一)制定的目的、依据、拟确定的主要制度、有关背景材料及说明;
(二)起草单位和相关单位;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已经草拟院规送审稿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前已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还应当同时报送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和修改建议。
第七条本院职工可以提出制定院规的立项建议。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院办公室提出。
第八条院办公室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广泛听取和认真研究本院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于每年年底以前拟订下一年度院规制定年度计划草案。
院规制定年度计划应当明确院规的名称、起草单位、完成时间等。
第九条院规制定年度计划由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院办公室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整计划的建议,报院长批准。
第十条院机关各处室、院属各单位(组织)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提出制定院规的要求,经院长同意后,由院办公室予以立项。
重点的规章制度项目起草处室可以依法本院有关规定申请单独立项由学院保证专项资金,也可能依法本院有关规定申请作为软课题列入当年度学术课题由科研经费保证并向上级申报科技进步奖。
第三章起草
第十一条院规送审稿由报送该项目院机关各处室、院属各单位(组织)负责起草。
主要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院机关各处室、院属各单位(组织)部门职责的院规送审稿,由有关处室、单位(组织)联合起草。
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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