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转让合同样本
店面转让合同样本篇1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出租方(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铺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门面一间。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与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月,门面转让前尚无租金、水电费等欠款项目。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
店面转让合同样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