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规章制度
【集合】门诊规章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门诊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门诊规章制度1
一、中医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搞好门诊工作。
二、中医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三、认真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四、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五、外带处方,不能转抄,只能供参考。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六、对于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
七、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应用西医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病的新路子。
门诊规章制度2
一、首诊负责制
1.遵守首诊负责制的各项规定,既是各级医师对患者负责的首要表现,又是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的重要部分,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对属于本科疾病的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负责到底。杜绝“踢皮球”现象。遇到困难时可请上级医师指导或同级医师会诊处理。
3.对危重病人要力争就地抢救,可请上级医师或同级会同抢救;对转送途中有生命危险的和可能延误抢救时机的患者,未经抢救不得转送,必须边抢救边联系转送。
4.不得借故把棘手的问题推给上级医师或行政主管接办。对重病或危急患者不可以任何理由拒绝接诊。
5.对跨科的症状和疾病如腹痛、血尿、眩晕等要特别慎重。首诊医师首先要考虑本科疾病,排除本科疾病后再转往他科,不可颠倒程序。
6.对难以分科的重危病人、急诊、出诊(除了实习医生)请谁谁去,找谁谁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否则要承担所致后果的责任。
二、转诊制度
1.属本门诊部无条件处理或经会诊,对诊治确有困难者,可转指定的医院处理。
2.转诊时,接诊医生应在病卡上较详细地记录病史、转诊医院、转诊目的以及时间说明。
3.一种疾病不得同时转两家医院。
4.接转诊医院门诊病历后,应记录外院检查、诊断和治疗情况、并视病人病情及本部条件可帮助病人完成诊疗过程(在本门诊部治疗或继续转诊)。
5.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或边抢救边转院,手续从简,但处理后须作出回顾性记录。
三、传染病管理制度
1.传染病由门诊医生负责筛选,应及时向防保科报告,同时转向传染病专科医院。
2.防保科做好对传染病的传报、有登记、访视等,同时对传染病住所以及接触物品进行消毒。必须做到报告及时,不漏报,不错报,对拟似病例一旦明确诊断即应更正报告。
3.对未能达到住院程度的学生,提请学生处提供单独房间进行隔离,有力地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尽一切措施控制传染病扩散。
4.发现传染病拟似病人,又无条件排除,也应及时转传染病专科医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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