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装饰施工合同(精选35篇)
住宅小区装饰施工合同篇1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国民法典》、《中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招投标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文件。
第一条: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第二条: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金额(大写):(RMB)
(小写):¥(RMB)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一、单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洛阳市优质装饰工程的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必须通过政府管理部门的备案验收要求及装饰工程的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装饰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业主、监理、总包单位的监督。
三、乙方提供设备材料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附有合格证、产品质量性能检测证明,且应达到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中的技术标准。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
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本工程项目作为洛阳市重点工程项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洛阳市关于重点工程管理的一切相关规定。如有违反,造成经济处罚、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2.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穿戴好劳保用品,按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施工中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开工前应携带合同书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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