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供货通用合同(通用35篇)
钢材供货通用合同篇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钢材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仅限于: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品牌供货。
二、乙方向甲方的工地华雄.两江时代工业园1、2#厂房供应各种规格的建筑钢材,总量约1100 吨,按甲方钢材实际进度供货。
三、产品质量要求:
1、螺纹钢:按国家现行标准GB1499.2—20XX执行。
2、盘元:按国家现行标准GB1499.1—20XX执行。
3、带肋钢筋:按国家现行标准GB13788—20XX执行。
4、圆钢:按国家现行标准GB13013—91执行。
四、产品价格确定,数量及交货时间:
价格确定:双方按当天10点(我的钢材网)价格为基准,来数量确定。甲方至少提前三天(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该批次交货时间。乙方接到甲方(电话或传真),且双方在价格确认交货地点:华雄.两江时代一期1#2#厂房 确定当天各种型号钢材价格。采购数量。后,由乙方负责在二个工作日内供货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由乙方组织运送到目的地。运输吊装费70元、工地下车费由甲方承担。
六、发票:只开收据。
七、验收方法、标准及异议:
1、重量验收及异议:
所有螺纹等直接按理论计重。盘元钢筋过磅计重:若磅差在±3‰以内,重量以乙方的车库磅单为准;若磅差超过±3‰,复磅,按复磅重量结算。重量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24小时内在保留原包装的情况下提除。逾期或已无原包装则视为乙方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复磅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2、质量验收及异议:
采用先验收后使用的原则。甲方在使用钢材前必须在检测机构进行抽样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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