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购销合同集锦(精选30篇)
珠宝购销合同集锦篇1
供方:签订日期:
需方:签订地点:
1.经供需方双方充分协商同意,根据以下条款买卖以下商品,并签订本合同,珠宝首饰购销合同。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2.商品
3.质量标准:标准
4.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包装根据行业标准,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5.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需方现场验收
6.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日预付定金RMB叁万伍仟元整(¥),合同签订90天内将余款RMB壹佰叁拾伍万元整(¥)元打入供方指定账户
7.违约责任:按《中国合同法》执行,需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须另支付货物价值10‰的违约金。
8.争议解决的办法:北京朝阳法院诉讼
9.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10.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货款两清时失效。
供方:
需方:
珠宝购销合同集锦篇2
甲方:宝行
乙方:金行
宝行向临安市金百福珠宝金行进购上海老庙黄金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二、付款方式及周期: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将预付款电汇或票汇汇款入到乙方银行帐户;预付款为总额的10%,即1110950.5元;其余货款在20XX月5月8日之前支付。
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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