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货物运输代理合同(通用34篇)
国家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篇1
甲方(委托方):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订住址: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运输货物
甲方委托乙方进口海运运输以下货物,相关细节如下:
(1)品名、规格:_____。
(2)数量:______。
(3)总金额:______。
(4)体积、重量:______。
(5)起运港:______。
(6)目的港:______。
第二条 装卸货住址
甲方委托乙方装卸货住址如下:
(1)装货住址:______。
(2)卸货住址:______。
第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货物托运单(附件,略)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在出货日前XX日送交或传真给乙方,否则乙方不保证按甲方规定时间安排运输。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以___装货通知为准)将该货柜运抵___工厂并由甲方的供应商自行安排装货。
2.由___工厂经___港海运至___港,以及___港到___工厂的卡车运输由乙方负责(包括提取货物、货物码头装卸、___出口报关)但不包括进口清关和___工厂的卸货。
第五条 核查与签收
乙方到___工厂装柜提货时,需认真检查货柜是否完好,并在发货人装完货物后检查货柜的铅封是否封上,并核查货物包装和件数做签收。如有外包装破损,需将破损情况备注在签收单和提单上,
国家货物运输代理合同(通用34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