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地区总代理协议(精选31篇)
商品地区总代理协议篇1
第一条 总则
本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甲有限公司,其住址____(以下称委托人),与根据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乙有限公司,其住址____(以下称总代理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_____丙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引进____技术。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进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2.1本合同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许可证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2.2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合同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总代理
3.1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为其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根据本合同,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证协议及引进该项技术之事宜,为此,一旦成交,委托人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代理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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