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本规定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领用、发放。
3编制依据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易燃物品防火管理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是指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
4.2易制爆化学品
易制爆化学品指的是可以作为原料或辅料而制成爆炸品的化学品,通常此类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到公安部门管制。如:硝酸钾、高锰酸钾、氯酸钾、氯酸钠、硫酸、盐酸、硫、磷、铝、镁等。
4.3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指的是可以作为原料或辅料而制成剧毒品的化学品,通常此类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到公安部门管制。如:盐酸、丙酮、氯仿、三氧化二砷等。(要与作为原料或辅料制成毒品的易制毒化学品区分开。如:醋酸酐,麻黄碱等)
4.4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指的是有剧毒的化学品,通常此类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到公安部门管制。如氰化钾、三氯化磷、氰化钠、五氧化二钒等。
4.5 XZ化学品
XZ化学品指的是具有强烈毒性的化学品,比剧毒化学品更强,通常具有一定的扩散性。通常此类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到公安部门管制。如氰化钾、氰化钠、砷酸等。
4.6易燃易爆化学品
所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例如:液化石油气、硝化甘油、火箭燃料、三硝基甲苯(TNT炸药)、三乙基铝、过氧化氢等。
5安全职责
5.1安全环保健康部:
负责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危险物品管理各环节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危险物品的安全隐患整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危险物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取证。
5.2生产技术部:
5.2.1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5.2.2负责办理危险物品购买证、准购证以及购买、运输、储存工作;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登记发放工作,防止中毒和危险化学品流失等事故的发生。
5.4综合管理部:
做好物资库、酸碱罐区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6管理要求
6.1采购
6.1.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根据《危险化学品凭证经营采购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第18条: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6.1.2危险化学品由生产技术部统一采购;
6.1.3需要购买危险化学品(剧毒品、爆炸品、易燃品、高压气瓶、有害放射性物品等)时需向生产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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