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线施工合同
(精品)布线施工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布线施工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布线施工合同1
工程承包人: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
劳务(专业)分包人:______(以下简称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工程建设方 天津市市政建设集团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 天津复康路立交桥梁工程第二合同段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工程承包人与分包人已签订了与总包合同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实施之安全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无责任死亡事故,杜绝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事故率不超过2‰。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工程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2.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1.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1.3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有效使用;
2.1.4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在现场项目部设立专职安全管理员;
2.1.5在现场项目部建立全套安全管理资料;
2.1.6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将其提交给分包人;
2.1.7接受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2.1.8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分包人的施工场所,特别是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分包人处理。
2.1.9工程承包人对分包人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可行使以下职权:______
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或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承包人或工程承包人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针对分包人的违约行为,应当追究其违约责任,有权向分包人开具收取违约金通知单,并根据通知单金额在应付劳务(专业)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可责令分包人立即排除; 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可以直接责令分包人的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其暂时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审查有权部门的同意,方可恢复施工和使用。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承包人以及本协议约定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要求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拆除或运出施工现场的处理决定。
2.1.10工程承包人的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部位)、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包括收取违约金通知)的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分包人的项目经理签字,分包人的项目经理拒绝签字的,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分包人的负责人或分包项目经理,在通知到达时生效。
2.1.11工程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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