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本保密协议(“合同”)于
2014
年
月
日(“生效日期”)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陕西府谷代表团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背景: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兰炭余热回收项目;
乙方代表团就该项目来甲方实地考察甲方“高温物料余热回收装置及技术”;
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签约双方应遵循以下原则:
需要保密的信息
1.1
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
保密资料是
指
乙方在参观过程中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资料,包括
设备现场、工艺流程、工
程合同、数据资料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
无论在披露是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
保密责任
2.1
为避免泄密,双方应遵守:
1
)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
)乙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信息严格
,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3
)乙方无权修改或移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版权注释。
4
)乙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乙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
2.2
根据协议规定,乙方在收到信息后对该
企业与企业之间保密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