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1.合作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货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制订本运输合同共同遵守。
2.合作的基本内容
根据目前的业务情况,本合同规定的基本服务内容主要为城际间中包装油公路运输、单据传输及相关基本信息的提供等事宜。
3.运输相关约定事项
3.1城际间运输概述
乙方负责将甲方或第三方管理的库房内的产品,发往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等省市的物流运输服务。
3.2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2.1
甲方必须保障所委托货物的合法性和相关信息的正确性。
3.2.2
甲方应提前12小时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向乙方下达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发货城市和发货数量及要求到达时间等,紧急订单除外。
甲方有权于乙方提供运输服务前一天单方通知变更运输计划或取消运输计划,乙方应按更改后运输计划提供运输服务,且甲方无需就变更或取消运输计划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3.2.3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查询货物运输的在途状态。
3.2.4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物流服务的质量进行考核,
如乙方无法达到甲方的运输要求,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中标线路。
3.2.5
为保证运输安全,甲方配载的货物中裸瓶
公路运输合同(201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