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饭店转让合同
热饭店转让合同(汇总12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热饭店转让合同(汇总12篇),以供借鉴。
热饭店转让合同1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方经营的“xx”(原名叫“xx”)各种有效证件以及与华联签订的合同均为此名,此餐厅原系甲方中xxx与xxx合伙经营,后因xxx怀孕将其股份转让给现甲方中的xxx,实际现本店的现甲方中的两个人经营,此因果关系已告知乙方知晓。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就“xx”快餐厅转让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重庆市沙坪坝三峡广场华联超市的“xx”快餐厅(法人代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的范围: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餐厅使用的空调、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并保证其完好性、可用性。(其中一个刨冰机、一个封口机和一个三星冰箱不在其中)。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 元整),此转让金包括甲方交给房屋出租方的租房保证金 元( 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该地点经营快餐厅的合法性,并出具该餐厅
热饭店转让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