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呈贡
军官证号码:
呈贡
居住地址:
呈贡
联系电话:
15
工作单位:
呈贡
邮政编码:
呈贡
开户行:
呈贡
帐号:
呈贡
房地产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负责人:
呈贡
联系电话:
呈贡
单位地址:
呈贡
邮政编码:
呈贡
房地产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号码:
呈贡
房地产中介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呈贡
开户行:
呈贡
帐号:
呈贡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呈贡
身份证号码:
呈贡
居住地址:
呈贡
联系电话:
呈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商品房座落:
区、县呈贡
路、道、街
。设计用途
,建筑结构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商品房所有权证书、抵押等情况见附件。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
呈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
呈贡
年,自
呈贡
年
呈贡
月
呈贡
日至
呈贡
年
呈贡
月
呈贡
日止。
该房屋平面图及其面积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甲方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总价款为
元,计
圆
(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日期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该房屋首付款后,将商品房交付乙方。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分期付款和银行贷款。第一笔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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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在办理该房屋过户和银行贷款的购买合同公证时支付,第二笔首付余款
2.6
万,在该房屋在房屋产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后七天内支付,否则甲方可以按照该首付余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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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
购房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