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 合同协议 其他合同

购物中心委托经营合同.docx

DOCX   5页   下载0   2024-05-09   浏览23   收藏0   点赞0   评分-   100积分
温馨提示:当前文档最多只能预览 2 页,若文档总页数超出了 2 页,请下载原文档以浏览全部内容。
购物中心委托经营合同.docx 第1页
购物中心委托经营合同.docx 第2页
剩余3页未读, 下载浏览全部
麒龙·摩尔城 C2 、 C3 区购物中心 商业 用 房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 何祥文 周仕菊 何顺兵 简学湘 乙方: 瓮安凯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物地址: 瓮安县银盏镇太平社区麒龙摩尔城 签约日期: 2016年12月31日 商业用房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甲方): 何祥文 周仕菊 何顺兵 简学湘 地 址: 贵州省瓮安县中坪镇艾州九排石组 【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号】: 522725196204293076 (何祥文) 522725196210293101( 周仕菊) 522725198805304833(何顺兵)522725199206193566(简学湘)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何祥文 周仕菊 何顺兵 简学湘 联系电话: 13765446956、13638038968、18685060866、13765448877 邮政编码: 550400 受托方(乙方) : 瓮安凯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瓮安县银盏镇太平社区麒龙摩尔城 【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号】: 522725000123066 法定代表人: 邓正洪 联 系 电 话: 0854-2636789 邮政编码: 550400 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购买的麒龙·摩尔城 C2 、 C3 区购物中心项目的商业用房委托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委托标的 标的物:位于瓮安县银盏镇太平社区麒龙摩尔城,由甲方所购置的麒龙·摩尔城 C2 、 C 3 区购物中心 11 栋 1层、2 层 1-1、2-1至2-16 号商业用房,共 17 间,建筑面积共计 1890.67 平方米。(上述商业用房以下简称该 商业用房 ,该 商业用房 房号为暂定,具体房号以该 商业用房 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最终确定的房号为准) 标的用途:商业。 委托方式 甲方将其所购置的该 商业用房 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全权享有该 商业用房 的经营管理权 、运营 以及使用、收益等全部权益。委托经营的收益用于该 商业用房 区域基础设施维护,运营团队成本支出,市场运营推广,市场公共区域软装购置 及向甲方支付收益等等 。由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商业 运营管理 /合法经营 ,进行全面招商,引进商户。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的名义与商户订立经营管理合同。乙方有权制订管理运营等费用的标准,收取运营管理等各项费用。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
购物中心委托经营合同.docx
QQ
微信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