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代理合作协议(精选3篇)
化妆品代理合作协议篇1
甲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产品在乙方区域经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______
一、代理条件
1-1、经营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信誉,能与我公司达成共识。
1-2、具有优秀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推广产品与塑造品牌的能力。
1-3、保证代理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代理区域XX省
三、代理期限为1年,即自20XX年10月01日起至20XX年09月30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任务年进货量26万元(含首批),双方另行续约。(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
四、代理价格:______甲方采用全国统一零售价折供给乙方(不含税价)
五、首期进货与销售指标:______
5-1、乙方首期进货额为RMB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
付首批进货额%的定金。
5-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5-3、导入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个月内,第三月每月需有进货及返单。
六、结算及运输:______
6-1、甲方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将订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以乙方订货单为准三个工作日内货从广州发出。
6-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安排发货,广州市以外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指定收货单位/个人(先生/女士)电话:______
七、产品质量及换货
7-1、若产品出现质量或数量短缺问题,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换补。
化妆品代理合作协议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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