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书(私人)(通用35篇)
车辆租赁合同书(私人)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担保人(丙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根据《中国民法典》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电动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赁车辆
1、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____年,自____年
____月____日 时 分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 分(具体以车辆实际交接时间为准)。
2、乙方向甲方共租赁 辆车:期中 型号 辆; 型号 辆
; 型号 辆。具体车辆信息详见附件(一)。
3、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非正常损坏、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损坏及其贬值,包括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
4、租、还车地点均为:_____。
_____、租赁用途:_____。
二、租金、押金、违章保证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车辆租金为_____元/月(租金中不包含保险费摊销),车辆保证金壹万贰仟元整,其中车辆押金壹万元,车辆违章保证金贰仟元;前述押金、保证金用于担保车辆租金、租赁车辆损毁、灭失、损坏、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车辆损失、违章处罚时向乙方未履行对应的义务而应向甲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2、乙方应将租金、车辆保证金支付到甲方以下账户:
户 名:_____。
开户行:_____。
账 号:_____。
租赁期内若甲方账户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3、首期租金应于车辆交接前支付到甲方账户,首期租金包括当月剩余天数的租金和次月整月的租金,租赁期内乙方应于每月2____日前将次月租金支付到甲方账户。
4、车辆保证金应于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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