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部门颁布实施
制定部门颁布实施
法律纠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
法律纠纷的管理,维护出资人和公司合法权益,化解纠纷,减少或消除因法律纠纷给
公司造成的损失,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法律纠纷是指公司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类需要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的纠纷。
第三条
公司内各类法律纠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统一负责,分管法律业务的公司负责人分工负责,法律事务主管机构归口管理并具体实施,各有关业务机构予以配合。
第四条
公司各子公司发生重大法律纠纷需要聘请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代理,或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社会律师作为长期法律顾问的,应当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即:公司本部聘请社会律师的由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审批,其他各子公司聘请社会律师的应当报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备案。
第二章 法律纠纷类型及范围
第五条
法律纠纷主要分三大类:经济纠纷、劳动纠纷、行政纠纷。其类型及范围如下:
(一)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是指公司作为独立的经济组织与公司外部其他法人、公民、经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