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设备购买合同(通用3篇)
公司生产设备购买合同篇1
供方:
需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供、需双方根据《中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签订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执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合计:RMB元整0.00
注:是否开具发票:是 发票类型为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发票资料,付款单位与发票要一致)
二、付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电汇、转账。
2.付款期限: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需方天内付清款项,即万元整,付款前供方出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
三、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到需方指定收货住址。
2.交货地点:
四、最终用户信息:
1.最终用户名:__
五、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
1.运输方式:送货上门 。
2.运输费用:供方承担 。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生产厂商的产品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以及合同所规定的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对供方交付的产品由需方负责验收,需方在收到上述货物后三个工作日内确认货物是否完整。如有损坏,请立即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及时向需方发送货物有损确认表。超出三个工作日验货期未报损供方视为货物验收合格,需方自负后果,供方对货物不承担换退货责任。
七、不可抗力:
如其中部份货物出现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厂家、运输、自然等)而导致供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日期如期交货,供需双方同意按可交货物的实际成交金额执行本合同,供方应将可交付货物如期交付,需方应按供方实际成交货物的金额如期结账。
八、违约责任:
1.供方如果未在规定日期交货的,每拖延一天将按照未交货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需方,总金额不超过未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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