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垫资借款合同(通用3篇)
民间垫资借款合同篇1
借款人(甲方)____
住址:______
电话: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住址:______
电话: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个人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个人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及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RMB(金额大写)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款用于____。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将该借款资金挪作它用。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个月,即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日。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以乙方第一笔放款时的贷款发放凭证(借款借据,下同)日期为准。
第四条,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采用以下第___种方式。
一、浮动利率:
初始贷款月利率为___‰(按基准利率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固定利率:
月利率为___‰,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第五条,计、付利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按___(月/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___(月/季末月)的第XX日,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条,借款的发放与支用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已生效及(或)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已设立。
3.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4.乙方对甲方情况和评估测算的依据没有发生异常变化。
5.甲方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1)____。
(2)____。
(3)____
二、用款
用款计划按以下第___种方式确定:
(一)用款计划如下:
序号____
用款计划____
金额____
(二)用款计划如下:
序号____
用款计划____
金额____
(三)按实际需求,随时申请用款。
(四)采用第(一)种用款计划的,若甲方未遵守用款计划的约定延迟用款,则甲方应对应用而未用借款,自借款计划约定用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X延迟用款天数X___‰。
采用第(二三)种用款计划的,自可申请用款之日起,甲方应对可用而未用借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X可用而未用的天数X___‰。
三、贷款资金的支付
(一)支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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