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业务员雇佣劳动合同(精选3篇)
销售业务员雇佣劳动合同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单位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住址:
现居住地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的工作。
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须经双方协商。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固定期限。
合同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
2、无固定期限。
合同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计算,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本合同在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终止。
3、以完成(生产工作)为期限。
该生产工作完成后,双方终止劳动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实行第2、3种工时制须依法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
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3、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应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一)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
(二)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制。
试用期月工资为RMB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RMB元。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
2、实行计件工资制。
计件定额为;计件单价为RMB元或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
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形式支付。
4、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
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工种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三)甲方于每月日支付乙方(上个月/当月)日至(上个月/当月)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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