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性材料外汇借款合同(通用35篇)
磁性材料外汇借款合同篇1
借款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分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应借款方20XX年XX月XX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借款双方依据《中国民法典》等法规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______(大写:_____)
1.3 借款期限: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______
第三条 提款
3.1 提款期为XX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内,借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计划提款金额年季月
3.2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XX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
4.1 借款利息。
借款年率为:______
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
4.2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3 利息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以销售收入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借款。借款方应按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档还全部借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期序金额序数年季月币种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如确需调整还款计划,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贷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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