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
受让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略)。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 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通,即通 。
(二) 周围基础设施达到通,即通 ,但场地尚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