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
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
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承建的金阳广场工程,木工、钢筋工、瓦工分部工程量单包人工的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把上述分部工程承包给乙方,结算方式以每平方米计算(基础、屋面不另计算
)。施
工范围是整个工程分部分项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二次结构的工作
,配合施工放线、木方、模板的场内搬运、清理、
堆放
在内所需的一切工作。主体完工
后,材料按甲方指定的场内
位置堆放整齐,待施工负责人检查符合要求后,由
施工
负责人开出完工
单
,
以便
在
工资结算时作
为
整个工程的工程量是
否
具备施工协议完成的各项任务条款
的依据
,并支付工程的本分项的人工报酬。甲方提供塔吊,其他一切所需
小型用具
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
本报酬以建筑每平方米计算人工工资单价 _______元/㎡。本工程的地下室、室内工程质量以
免
粉刷的要求承包给乙方,不符合质量要求、超出施工规范
要求的由甲方派人专门修补。其人工工资按实际平方米计
算
,每平方米扣除十五元的人工工资,在乙方的总工资中扣除。
三、
由于设计及甲方的要求,在施工中发生变更产生的一切工作量按增减
工程量计算为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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