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担保协议(通用31篇)
银行担保协议篇1
委托人:______
住址: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
住址:______
委托人_____拟向_____(供货人或出租人)购入(或租赁)___X,同时按照《_____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为此,委托人、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人向_____购入(租赁)_____用于___X,期限XX天,贷款(租金)每月(日)按____%偿付(交付),由受托银行出具以_____为受益人,担保金额为_____的有(或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风险告知:我国《中国民法典》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20XX年XX月XX日。
三、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银行存入保证金,用于保函项下的专项支付资金:20XX年XX月XX日存入_____元。
四、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提交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提供的受益人为_____(受托银行),担保额度为_____元的反担保函。委托人不能按期支付货款(租金)由受托银行代为支付时,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代委托人偿付受托银行所垫资金。(反担保函应于本协议生效前提供)
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元(其中国库券_____元,金融债券_____元,企业债券_____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委托人不能按期偿付受托银行垫付的资金时,受托银行有权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风险告知:法律规定一项价值较大的财产可以按次序分别设立不同的债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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