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服务合同(通用33篇)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服务合同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服务的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的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收集运输餐厨废弃油脂量:___公斤/(□日、□周、□月),___(□50升、□20升)桶/(□日、□周、□月请在相应周期前的□中划√,具体收集量以实际产生量为准)。
2.收集地点:XX区(县)XX街(乡镇)____
3.收集时间(23时至次日6时):____。
4.处理地点:____。
5.乙方预约服务电话:______。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将其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全部交由乙方收集运输。若有证据证明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餐厨废弃油脂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运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服务,并有权对乙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为:12319、
3.甲方负责本单位或管辖区内餐厨废弃油脂的分类收集、贮存、交接、联单等日常管理工作。
4.甲方应当将收集后的餐厨废弃油脂装入统一标准的密闭专用收集容器内,并做好餐厨废弃油脂专用收集容器的日常维护管理。
5.甲方不得将餐厨垃圾、木筷、塑料、纸类、金属、玻璃、织物等其它垃圾混入餐厨废弃油脂专用收集容器内。
6.甲方应当保证餐厨废弃油脂专用收集容器存放设置地点和作业通行条件,便于乙方工作人员和车辆作业。
7.甲方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乙方出具的《北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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