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精选26篇)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篇1
遵照《中国公司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发起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设公司),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协议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发起人:______
1、
住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2、
住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第一章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条本公司的住所:______。
第三条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本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
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
以上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六条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RMB万元整(RMB),协议各方于20XX年XX月XX日出资。其中:
发起人____出资额为____元整(RMB),以____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发起人____出资额为____元整(RMB),以____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第七条协议各方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协议各方均承诺《发起人设立公司协议书》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第八条协议各方一致同意由方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及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并负责新设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九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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