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精选32篇)
工程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篇1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根据《中国民法典》、国家《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以下简称本小区)的物业服务健康发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共同遵守本协议和《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临时管理规约》,享受相关权利、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物业基本情况: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由重庆绿地申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项目住址: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路两江新区南部。四至:东:海尔路龙禹加油站;南:海尔路寸滩立交;西:金渝大道;北:渝怀铁路。
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对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实施物业服务。
一、本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有约定的适用本协议,本协议无约定的,适用《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临时管理规约》。
二、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甲方一经签约后即被授权进行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物业辖区的服务、组织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服务工作
1.1 根据本协议制订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业主(使用人)手册》及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各种形式督促业主和用户遵守规约。
1.2 雇佣、培训、解雇职员并对其工作进行管理。
1.3甲方办公场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必要设备材料的采买和管理。
1.4 处理本协议约定工作范围内的投诉及各项维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协助业主委员会调解业主或用户之间因小区服务而引起的纠纷与争执。
1.5 负责物业和业主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1.6 适时聘请、撤换及付酬予律师、建筑师、会计师及其他专业顾问和合作单位。
1.7 与小区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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