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
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1
甲方:安仁县农业局
乙方:安仁县粮油作物工作站
安仁县是全国产粮大县,也是全省优质稻生产重点县,在优质稻发展方面具有明显的区位、资源和市场优势。安仁县粮油作物工作站是我县农业部门的正股级事业单位,具有强大的科技推广能力和杰出的人才队伍,拥有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4人,在解决我县粮油的方向性、关键性重大科技问题以及引领我县农业科学技术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共同推进双方在农业科技领域的全面合作,促进安仁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的顺利发展,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开展科技决策和咨询活动。共同组织专家,围绕安仁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发展战略、基地建设等相关重大科技问题,开展战略研究和咨询活动;参与安仁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发展规划的研究;对安仁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提供咨询建议。
二、开展农业科技协作攻关研究。针对安仁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稻稻油三熟制季节紧张、优质稻抗性弱等方面存在的重大技术难题,双方组织有关专家共同研究,开展协作攻关。重点在新品种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机械化生产技术等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的技术上合作攻关。
三、加强农业科技产业对接。安仁县粮油作物工作站在安仁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建立成果转化基地,将其成熟的新品种、新技术优先在现代农业示范园示范、推广应用。现代农业示范园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安仁县粮油作物工作站携带技术成果到现代农业示范园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或进行合作开发。共同推动安仁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力争使之成为“县、园合作”研究的平台和成果转化基地。
四、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训合作。安仁县粮油作物工作站通过开放科研平台、学术交流、现场培训等形式,为安仁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培养农业技术人才。
五、双方共同成立农业科技合作协调领导小组。安仁县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职和粮油站长任副组长,安仁县农业局有关股站为成员单位,负责落实合作事宜。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2
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
投资及建设实施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县、镇两级政府领导的指示,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尽快提升村民的居住条件,甲乙双方经过相互考察并协商一致,对 村旧村改造建设项目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建设目标
镇 村旧村改造建设项目是为本村村民改善居住条件,提升新农村村民生活质量而建设的砖混结构多层住宅楼,主要针对本村村民居住需求,按成本价销售给有需求的村民居住使用。一期工程计划建设5+1多层住宅楼套住宅。
二、本建设项目的住宅楼售价按成本
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汇编.docx